行者旅游 - 旅游产业链的新视角!今天是:

行者旅游

当前位置: Home > 酒店资讯 >

湖北省印发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金

时间:2018-09-26 来源:行者旅游 TripMaster.CN 官网:http://www.tripmaster.cn

  房东如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客,收回住房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9月25日,湖北省住建厅、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自2018年10月1日起,湖北省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提供本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示范文本的电子版,可在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下载。

  过去,我省各地使用的住房租赁合同,多为中介机构制定或租赁双方自行订立的合同,在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存在不足。此次印发的《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基本情况、成交方式、租金、押金约定、房屋使用维修安全等15条,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

  如,规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房东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如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客,收回住房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还规定房东要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在租赁期间,租客经房东同意,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其装修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要求。租客在租赁期内转租或分租所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需征得房东书面同意。

  附: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鄂建文〔2018〕5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房管局(住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租赁消费,规范有序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一、《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住房租赁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参照使用。自2018年10月1日起,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提供本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本示范文本的电子版内容可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二、请各地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积极倡导住房租赁当事人使用本示范文本,并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

  附件: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


360搜索:湖北省印发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金 查找更多相关信息!


Google Search:湖北省印发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金 Find more information!


------分隔线----------------------------